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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y 21 关于完成发送“联名公开信”情况的通报:关于完成发送“联名公开信”情况的通报:
受害者朋友:
发送“联名公开信”的斗争,经过所有签名受害者十四天共六轮的努力实施。现在已经全部完成。
这次斗争,从开始发送第一轮信件时,是20名受害者联名,到后来发第六轮时,增加到了26名受害者签名。现在又有一名受害者“平淡简单”要求加入到“联名”发信的行列中来,使“联名”发信人数达到了27名。
这次斗争,每一个联名的发信者,都用自己的电脑,在同一时间内,向中央国务院机关部门和中央媒体;向全国民主党派和中国工程院院士;向全国法律界权威人士和著名大学;向全国地方媒体和报刊杂志;向全国的法律事务所;向全国所有的律师,总共发送了六轮1310封“联名公开信”的电子邮件。
从发“信”的反应看,据不完全统计:由于接收者“邮箱容量不足”或“无法投递”等原因而造成退信的,约占发信总数量的10%左右。而包括“自动回复”在内的,有“回复信”的情况,也占发信总数量的10%左右。其他收到“公开信”,但没有回复的情况,占发信总量的80%左右。
这里,举例一些“回复信”内容如下:
(一)、“自动回复”信:
1)、您的邮件已经收到,首先非常感谢您对《新闻调查》栏目的信任与关注!
如果您提供新闻线索,我们将会认真研究您所提供的线索。并致以诚挚的谢意!但由于《新闻调查》是周播节目,对于节目题材有一定的选择性,如果您提供的内容最终并不适合制作节目,请您谅解,您还可以向其他栏目反映情况。
如果您希望我们提供帮助或法律咨询,我们只能尽力而为,毕竟我们人手较少。另外媒体毕竟不是国家司法机关,也不是行政机关,很多时候需要您直接寻找司法或行政机关。对于无法提供的帮助,我们深表歉意,也希望您能够谅解。
我们将尽最大努力,以客观、公正、理性的态度探寻事实真相!
《新闻调查》的现在的播出时间是:
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:每周六 21:30(首播)
2)、尊敬的客户:
您好!您的邮件已收悉,将尽快予以查阅并进行相应处理。
“受人之托,忠人之事”。霍继强律师是您可信赖的朋友,愿意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,助您事业成功、平安幸福!
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 霍继强律师
3)、您好!
这里是自动回复,表示您的邮件已到达我的信箱,请放心。
您邮件的内容,我会打开邮箱后立即阅读.
如有问题需要解答,我会尽快回复您,很抱歉需要您等候!
如时间紧急需要立即回复,请直接致电64153563转8205,我或我的助理律师们会及时解答。
祝好!
谭芳律师
4)、您好,《中国社会报》“社会心理”版已经收到您的稿件,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!我们会及时和您联系!
(二)正常 “回复 ”信:
1)、您好,您的来信我们已收到,请保持联系。谢谢!
浙江《观察与思考》杂志社
2)、亲爱的客户:
谢谢您的来信,本所将尽快给您回覆。您的惠顾是我们的荣幸,正义华夏律师事务所会竭诚完成您的委托事项。
正义华夏律师事务所
Hua Xia & Partners
Tel:86-21-6312 7700
Fax:86-21-6312 8986
http://www.zhengxia.com
3)、<<共鸣>>杂志已收到您的邮件,请勿将稿件另做它投.我们会尽快回复您.
4)、您好!
来信收到,稿件事宜正在处理之中,届时联系您。
感谢合作!
中国生物工程杂志编辑部
值得一提的是,山东律师宋海清在收到我们的“联名公开信”后,在本月16日,主动用手机给黑骑难友发了一则短信息:
“我收到了你们的电子邮件,但从你们的介绍还不能完全了解案情。”
宋海清 08-05-16
于是,我就与他进行了十多分钟时间的,向他介绍情况的手机通话。他提出要我把博客地址用短信息发给他。以便他进一步了解案情。
这样,我向他的手机发了一条短信息:
“您好!宋律师。我是南京受害者忻中庆。我的博客是:http://blog.sina.com.cn/xdj88 请您仔细阅看了解情况后,我们再商讨诉讼事宜。”
宋律师回短信:
“ 好,待我上网看看你的博客再研究。”
我又给他回复短信:
“好,谢谢。等候您的消息。”
第二天上午,宋律师给我手机发来了短信息:
“忻先生:你的博客我看了,这么大的案子,打电话或发短信都说不清,以后找机会见面谈吧。”
我给他回了短信:
“ 宋律师:您好!短信收悉。谢谢您费心看完了我的博客。是的,这确实不是一般普通的案子。匡扶正义,需要勇气、骨气和能力。我期待着有机会与您进行真诚的交流。为了让您更深入地了解情况,这里,再推荐受害者雪梅的博客给您,有空请仔细一看。
http://blog.sina.com.cn/fannaokong
谢谢。
宋律师即又给了回复短信:
“好,我再看看她的博客。”
现在,与宋律师的联系仍在继续进行中。
应该说,无论从此“联名公开信”进行公开点名的“醒目“标题”来看,还是从此信真实、合情、合理、合法的内容来说,或者从其进行充分摆事实、讲道理的严谨说理论证而言,任何一个有头脑的,有起码分析能力的人,在看过这封信后,肯定会留下深刻印象,并引起不同程度关注的。不少人收到并看了此信后,出于种种原因不便或不敢回应,这是正常的。这并不表明他们未受到触动和震动,更不能说我们的信是白邮了。
山东的宋海清律师,这是第二次与我们进行联系,第一次联系是在他收到《致胡锦涛主席的集体控诉信》之后,给吴廷楷难友发信,询问我们要诉告谁?后大家经过讨论,对他作了回复,但他没有再给回信。而这一次他接到“联名信”后,很快就主动与黑骑难友进行接触,之后,在我与他联系时,他耐心地听取了我的介绍,并向我索取了博客地址,还多次互发短信交流,把我们反映的受害事实称作为“案子”,表示希望有机会面谈。
从他这些主动的、不回避的、认真了解情况的明显态度变化中,可以清楚表明,这封《致中国“秘密机构”头头的公开信》的影响和作用,无疑是大大超过了前一封“集体控诉信”的效果。
这封“联名公开信”,不仅从法理上驳斥了脑控害人者那一套非法滥用特权,秘密监控、恣意骚扰折磨迫害受害者的罪恶“整人谬论”,而且,进一步以法律为武器,公开点名,直指这帮“秘密机构”中的害人者,将他们的秘密面目公开揭示出来,把他们的秘密害人手段公开揭露出来,让人们确切地知道,在中国确有这么一帮秘密害人者,他们正在非法滥特权,使用“秘密遥控人体(精神)技术”手段,丧心病狂地实施秘密遥控迫害公民的罪恶活动!
而正是这样摆事实讲道理的公开点名揭露,才让宋律师感到震惊和认同,并从原先半信半疑的认识,一下了转变到了认定这是:“这么大的案子”!并希望“找机会见面谈”。而且,还愿意继续阅看其他受害者的博客,深入了解受害者的情况。
由此可见,我们所发送的两封集体“联名信”,不仅是“宣传机”,而且,还是“播种机”。每次发给的一千多个接收邮址,就犹如是每个受害者每次都播洒下了一千多粒种子。完全可以相信,其中很多也会像这位宋律师那样,第一次发了个“小芽”,第二次则长高了许多。因此,只要我们坚持不懈的继续进行合理合法的强有力斗争,更广泛地播洒更多的种子,那么,“开花结果”,也都只是时间迟早的问题。
我们的斗争是正义的!正义的事业是必定会胜利的!而胜利是一定属于能认清正确方向,并敢于、善于、坚持与这帮秘密害人者进行决不调和斗争的受害者!
红聆 08-05-20
雅虎邮箱,您的终生邮箱! Comments (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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